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場交易業務
收費標準
各市場主體:
為進一步明確濟南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產權公司”)從事各類產權交易的服務收費,保證公開透明,現對相關服務收費事項公示如下:
一、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交易服務收費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服務收費按照《關于整合降低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3〕21號)執行。濟南產權公司提供登記、掛牌公告、組織交易、簽約成交、價款結算、出具產權交易憑證等服務,成交后收取基礎服務費、競價傭金,收費標準如下:
采取協議方式成交的,向轉受讓雙方按照轉讓底價的下列標準分段累加計收。轉讓底價1億元以下(含)按1‰,轉讓底價1-5億元(含)按0.8‰,轉讓底價5億元以上按0.5‰。
采取網絡競價方式成交的,轉讓方按照溢價金額的下列標準分段累加計收:溢價金額500萬元以下(含)按5%;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的部分按4%;2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部分為3%;1億元至5億元(含)的部分為2%;5億元以上的部分為1%。受讓方按轉讓底價的下列標準分段累加計收:成交額500萬元以下(含)按3%;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的部分按2%;2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部分按1%;1億元至5億元(含)的部分按0.5%;5億元以上的部分按0.2%。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交易業務服務費,鑒于行政事業單位實行預算制,為進一步倡導行政事業資產交易業務進場交易,對轉讓方免收該類業務交易服務費用;受讓方協議方式成交的,按照轉讓底價的1.5%收取服務費;采用網絡競價的交易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額的3%收取服務費。
二、企(事)業單位資產租賃業務服務收費
資產租賃業務服務費是指資產租賃業務通過競價或協議方式成交,濟南產權公司向交易雙方收取的服務費用。
國有企業資產租賃業務基礎服務費按總成交金額(即租賃期內總租金)計費,交易各方(出租方、承租方)的基礎服務費用最高分別不超過總成交金額的2‰,項目如通過競價產生溢價,濟南產權公司按溢價金額(年租金溢價)的5%向交易各方加收競價傭金。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租賃業務服務費以掛牌金額(年租金)為基數,鑒于行政事業單位實行預算制,為進一步鼓勵行政事業資產交易租賃進場交易,對出租方免收該類業務交易服務費用,承租方按照年掛牌價的1.5%計收,項目如通過競價產生溢價,濟南產權公司按溢價金額(年租金溢價)的5%加收競價傭金。
三、其他服務收費
以上未列明的其他交易行為,以及委托濟南產權公司提供除以上交易基礎服務之外的其他市場化服務,相關服務收費由濟南產權公司與各市場主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
四、其他事項
相關監管部門對交易服務收費有其他特殊要求或出臺新規定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濟南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