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交易一般應按申請登記、掛牌公告、組織交易、簽約成交、資金結算、出具產權交易憑證的程序進行。詳細操作流程如下:
一、濟南產交所給轉讓方推薦代理會員
二、代理會員按規定要求轉讓方提供進場交易有關資料如下:
1.產權出讓申請書
2.出讓方資格證明: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4) 章程復印件
3.標的企業基本情況:(1)國有產權登記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工商信息查詢單
(5)公司章程復印件
(6)審計報告書
(7)近期財務報表或延期審計報告
4.產權出讓方案
5.出讓方同意文件決議(企業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
6.出讓標的企業決策機構決議
7.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文件(國資委立項批復)
8.職工安置方案
9.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10.勞動保障部門批準文件
11.土地使用權相關文件
12.資產評估報告書
13.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備案文件
14.債權金融機構債權處理意見書
15.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
三、代理會員與轉讓方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報省中心及辦事處備案。
四、代理會員制作項目掛牌公告
五、代理會員將項目公告內容及所有進場交易資料報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以及濟南辦事處審核。
六、濟南辦事處與轉讓方簽訂“進場交易協議”
七、代理會員將審核無誤的項目公告報濟南市國資委備案。
八、在大眾日報.經濟導報、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網站及濟南產交所網站公告20個工作日。
九、公告期間受理受讓意向方進場申請。
十、給受讓意向方推薦代理會員。
十一、代理會員協助受讓意向方提供有關資料如下:
1. 購買方資格證明:(1)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章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購買人為自然人的,僅提供個人身份證明
3.近期財務報告和購買申請前一個月財務報表;
4.購買人為自然人的,提供個人支付能力證明;
5.購買方具備受讓資格、資質要求的有關證明資料;
6.購買方為企業管理層的,提供其受讓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
7.如購買專賣、專營等產權,需提交取得相應的資格和條件的證明文件;
十二、代理會員與意向受讓方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報省中心及辦事處備案。
十三、濟南辦事處與意向受讓方簽訂“進場交易協議”。
十四、掛牌期滿,向有關各方反饋受讓意向信息。
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的,采用協議轉讓方式轉讓產權。
若產生兩家以上意向受讓方的,采取招標、拍賣或競投的方式確定受讓方。
十五、簽訂產權轉讓合同。合同文本由省中心提供。
十六、資金結算。產權轉讓價款等均通過濟南辦事處產權交易資金專戶統一結算。
十七、由省中心出具產權轉讓證明。